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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3〕146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填报工作涉及高职基层统计报表、附设中职班基层统计报表、主校区报表三部分,各部门依据《合肥幼专2023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任务分工,填报《附设中职班教育事业统计表》(附件2)、《高职教育事业统计表》(附件3)、《主校区教育事业统计表》。

二、工作流程

1.统计人员名单报送

依据往年分工情况,发展规划处初步拟定《合肥幼专2023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统计人员”一栏,若有调整,请在10月9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更新本部门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姓名至发展规划处。

2.统计报表填报

10月12日前,各部门完成附设中职班数据填报任务,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盖章后报纸质版统计报表至发展规划处,进行现场录入校验。

10月23日前,各部门完成高职数据填报任务,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盖章后报纸质版统计报表至发展规划处,进行现场录入校验。

10月28日前,发展规划处按照相关统计规范和指标要求,对数据进行逻辑校验,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梳理,联系相关部门说明或完善。

10月31日前,按照教育厅要求汇总数据。

三、相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统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每项数据都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数据填报的主要责任人,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2.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制定、财政经费拨付和项目申报等。各部门采集人员在填报前需学习相关指标要求,认真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科学、准确填报数据。

3.各部门所填报内容务必与2022年所上报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如主要数据增减比例过大,须书面说明原因。

4.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省教育厅会议要求, 严格依据教育统计制度要求建立学校台账,请各部门在提交汇总数据后一个月内整理基础资料台账数据来源的底册,如学生花名册、教师花名册、办学条件台账、固定资产台账、体测数据等能够支撑系统数据的材料),发展规划处将11月30日收集台账,随时应对教育部到校核查。

5.严格按照年报调查时间进行数据填报。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填报过程中有其他疑问或需求,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0551-62520199。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8日

E-Mail:hfyzxcb@126.com   校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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