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所属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7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学校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做好状态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工作有利于服务学校各部门的宏观决策,促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同时也是各教学系部开展专业建设、深化“三教”改革、规范教学管理的重要抓手。
各部门要不断加强状态数据平台采集与填报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状态数据的管理和审核工作,固定专门人员开展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规范、有效。
二、任务安排
本次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首次采用全线上填报方式,填报内容为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数据范围涉及学校各行政处室、教学系部及所属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时间节点,依据任务分工,保质保量完成由本单位平台数据的采集和审核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数据表的牵头单位是各数据表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数据的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数据负责人为数据的审核人,也是数据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数据采集人负责采集源头数据,按照平台数据规范和要求,准确填报数据。
三、进度安排
1.筹备阶段(9月20日前)
(1)平台安装(信息技术中心)
按照平台安装要求,在学校服务器中完成2019-2020学年状态数据平台的安装工作。
(2)平台初始化和账号分配阶段(发展规划处)
完成平台初始化设置。依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和任务,完成平台账号权限分配,形成任务分工表和工作流程图。
2.任务布置和培训阶段(9月25日前)
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数据负责人、数据采集人,召开2019-2020学年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布置会暨数据填报工作培训会。下发状态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就平台操作和数据规范,对各部门数据负责人和采集人进行培训。
3.源表采集与审核阶段(10月20日前)
源表包括机构设置表、教师基本情况表、开设专业表、课程设置表、学生基本信息表。由于源表的填报工作存在逻
辑顺序和关联,请相关牵头单位严格按照如下时间完成数据表填报任务:
(1)机构设置表(组织人事处于9月25日前完成)
(2)开设专业表(教务处于9月27日完成)
(3)教师基本情况表(组织人事处于10月20日前完成)
课程设置表(教务处于10月20日前完成)
学生基本信息表(教务处于10月20日前完成)
4.其他表采集与审核阶段(11月10日前)
各单位依据任务分工,在源表数据确定后统一进行其他表的采集和审核工作,并进行任务办结。
其中校内(专任、兼课)教师个人授课情况和其他情况由所在系部统筹,组织教师登陆个人账号填报,系部统一审核;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授课情况由所在系部组织相关采集人员进行采集,系部自行审核。
5.数据校验和完善阶段(11月20日前)
发展规划处会同各部门、系部对平台数据进行校验,查找问题并联系各单位进行数据完善。
6.数据上报阶段(11月25日前)
按照教育部要求,上报平台数据至教育部指定网站,并报教育厅备案。
四、重要说明
1.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172.16.17.4/,账号为个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a123456,平台仅限校内登录使用。
2.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财务、培训数据按年度采集,填报2019年年度数据。
3.仅涉及单个部门的数据表由相应部门负责完成,涉及多部门的数据表由牵头部门统筹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平台赋予牵头部门数据负责人进行工作分配和审核数据的权限,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具体分配采集权限。
4.数据源表是其他数据表的源头数据,源表数据变动会引起其他表数据产生相应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故源表数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动。如确需修改,请牵头部门书面报告,申请修改权限并说明原因。
5.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认真做好数据的填报工作,特别要对牵头填报的数据亲自把关,严格核实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完整。学校将对各单位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附件:合肥幼专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工表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20日